未知是否真的巧合,被不少擁躉寄予厚望,在商台主持晚間節目《光明頂》的陶傑,在昨午商台總經理陳靜嫻代表商台,首次就李慧玲突遭中止合約事件作出正式回應的同一晚,才在節目首次開腔評論事件。
而陶傑亦不愧「香港第一才子」之名,評論事件時猶如神龍見首不見尾,在不少網友於《852郵報》憤然留言直斥其言論「護主」之時,卻又似乎想說,李慧玲今次對商台的指控,不過是未能提供確鑿證據而已。
再加上陶傑在論證過程中,既有部分讓人不易參透,甚至可能要正面文章反面讀,本報於是摘錄其要點,再提出一些有助進一步思考的問題,希望有助大家更能揣摩,陶傑這番「打工仔」版的語言藝術。
陶傑:
以我自己十年同商業電台「光明頂」嗰個賓主合作關係嚟講,我個人覺得,你話商業電台嘅高層或者任何人,係施以政治壓力,呢個我自己個人係完全感覺唔到。
(《852郵報》:查陶傑應該都知道,他這十年所主持的節目,無論是性質、時段,以至最重要的目標聽眾群與聽眾人數,都跟李慧玲的大有不同。退一萬步說,姑且當陶傑所說是真,這十年來沒感受到政治壓力,又是否代表李慧玲不曾受過呢?)
十年嘅賓主關係,李(慧玲)小姐應該對商台嘅路線同埋風格,比其他出面嘅(人)更加深切了解。尤其係身為一個新聞工作者,如果要發出一啲指控,而呢啲指控係茲事體大,呢啲唔可以憑道聽途說,更加唔可以憑感覺去指控,一定要有事實根據…喺香港一般嘅普通法社會呢,你要指控人哋做一樣嘢,尤其係涉嫌危害公眾利益,舉證嘅責任係指控嗰方。(就李慧玲對商台的指控),我無足夠證據,我唔敢話絕對冇,但係我睇唔到有。
(《852郵報》:或者陶傑已經輕輕點出「李慧玲被炒事件」的核心,表達的手法更是可圈可點──「李﹝慧玲﹞小姐應該對商台嘅路線同埋風格,比其他出面嘅﹝人﹞更加深切了解。」然而未知陶傑是否想暗指,雖則商台確有其特殊「嘅路線同埋風格」,以致其後認定李慧玲未能緊貼,因而再容不下她時,李慧玲不過是因所提證據未足確鑿得可讓公眾一鎚定音,因此商台便能輕易反駁,而非代表李慧玲對商台的指控,是無的放矢的呢?)
最後,我以打工仔身分,呢個世界,係唔會搵到一間公司,佢個僱員你喺嗰度供職十年出糧,然後呢不斷公開指摘你嘅上司,同埋後來變埋人身攻擊…你估嗰份工會唔會永遠保持吖?
(《852郵報》:陶傑此言,是否猶如商台總經理陳靜嫻昨午所說「就慧玲近排或者係噚日嘅言論,我相信大家都了解到,慧玲同商台嘅合作關係,同埋…互信基礎,都破壞到蕩然無存,嚴重影響我哋團隊嘅精神」,一個更「打工仔」版的清晰註腳呢?)
如果商業電台為咗續牌,受到梁振英班子嘅政治壓力,要迫,或者炒(李慧玲)呢,我呢家要講一個邏輯問題…既然你炒李慧玲,而李慧玲就喺出面話,炒我係續牌嘅條件,咁梁振英唔續牌,咁咪證明李慧玲講錯囉!
(《852郵報》:陶傑貴為「香港第一才子」,如此演繹事件邏輯,未知是否其實想讓公眾正面文章反面讀──商台若炒李慧玲,不等於梁振英往後一定讓商台續牌;但商台若不炒李慧玲,就肯定梁振英往後一定不讓商台續牌呢?)
十年前都好多人作過同樣嘅指控,呀鄭經翰呀,黃毓民呀,又話係呢個政治壓力,咁李慧玲又從何而來?咁你話十年又一循環,咁咪等到個循環過咗先啦,然後先再指控呢個電台本身。
(《852郵報》:先講李慧玲「從何而來」。未知陶傑是否清楚,十年前的鄭經翰與黃毓民忽然先後不自願地離開商台,李慧玲當時不過是商台聘用過來的其中一件尚待琢磨的頂替品,社會影響力根本跟鄭黃兩人不可同日而語,此後得要用上多年,才成為近年新一代的名嘴呢?而當李慧玲如今已跟鄭經翰黃毓民當年一樣,都在商台經歷近十年的節目主持生涯後遭硬生生解職,哪還有什麼「循環」還要再等,才足評價這三人同樣是否因政治壓力而被迫走呢?)
發表於 2014年0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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