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穿彩色衣服,是想抹掉幾星期以來的哀愁;今天早餐吃酸辣麵,是想刺激渾渾噩噩、仍沒醒覺的味蕾和思維;今天走進港鐵第五號車廂,因為老是認定隔壁車廂有不欲與我重逢的舊男友;今天被時裝店那條跟我年齡犯禁的牛仔短褲吸引,是想藉它偷渡回去青蔥歲月。
生活裡大大小小的事情可以任君選擇,是幸運的──除非你遇到的掙扎,像電影《唐山大地震》或者小說《蘇菲的抉擇》那種兩個只能活一個,無論如何決定,都始終會後悔自疚的選擇。
2010年4月號的《消費者研究期刊》(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)刊載了倫敦商學院(London Business School)的市場學教授Simona Botti與芝加哥大學市場及行為科學教授Ann L. McGill的一項研究,指出當我們的選擇有關享樂目的,我們會傾向自己話事。不過如果是為了功利目的,我們亦歡迎別人替我們拿主意。
舉例說,假設去餐廳是純粹為了滿足食慾,品嚐新口味(享樂目的),那麼,我們會期待餐廳有一個選擇豐富的菜牌,然後自己慢慢挑。不過如果走進一家餐廳,只是為了深入了解當地文化(功利目的),我們就不會計較餐廳食物的選擇不多,而且亦很樂意接受侍應生的推介,吃一些我們本來沒打算吃的東西。
研究人員邀請一批受試者,進行了四個實驗,分別是去博物館、嘗美食、按摩以及養生之道的體驗。
以參觀博物館為例,受試者分成兩組,一組的身分是悠閒觀光的遊客,另一組是為了寫論文的學生,而每組又會有一半人能自由選擇服務,另一半則被限制選擇。
結果發現,如果是為了寫論文,他們不管是自由選擇也好,接受館方安排參觀什麼、不參觀什麼也好,事後的滿意程度都沒有分別。但若然是遊客,當被限制參觀時,對博物館之旅的滿足程度,就會比另一半可以自由亂逛的受試者明顯低許多。
兩位教授在2006年曾做過另一項研究,發現我們有時候會傾向把選擇權交到別人手上,尤其是一些看起來沒多大分別,或者面前所有選擇都非自己心頭好的時候,為免事後自責,不如由他人來承擔這個風險。
陳頌紅網誌 | 發表於 2014年4月3日 上午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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